【政策解读】《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上周,为大家推送了《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本周就其内容进行解答,由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请介绍财政部出台《规范》的有关背景。
大力发展小企业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小企业是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提供者,是创业和创新的主力军,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管理指导,切实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方向。推动社会创业和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
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及其配套指引(2010)对我国大中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小企业数量众多,且类型多样、差别显著,小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有关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存在适用性不强、实施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制定发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引导和帮助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减少各类经济损失,对于促进我国小企业健康成长,进而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规范》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关系?
《规范》是在小企业范围内的具体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要素、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企业内部控制领域的“母法”。
《规范》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而成,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小企业范围内的具体规范。
遵循“从高不就低”的原则,已经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规范》。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建设,小企业可以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执行。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这样,既妥善处理了突出重点和兼顾一般的关系,又为小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或公众上市公司提供了上升通道,降低了两项制度之间的转换成本。
记者:《规范》是否强制小企业执行?
由小企业自愿选择采用,不要求强制执行。
《规范》主要定位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非上市小企业,是广大非上市小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南和参考性标准,由小企业自愿选择采用,不要求强制执行。财政部制定发布《规范》的根本目的是引导小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我国广大小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文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jiedu/201707/t20170707_2640530.html